危险化学品常识

高压气体钢瓶安全使用规则

  

一、钢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如阳光、暖气、炉火口)处。并将其固定在稳固的支架、实验桌或墙壁上。氧气瓶和氢气瓶不准存放在同一个实验室内。

二、搬运充满气体的钢瓶时,一定要用特殊的担架或小车,同时钢瓶上的安全帽应旋紧,以便保护气门勿使其偶然转动,将钢瓶移放时绝对不能用执着气门,严防气瓶坠地或互相碰撞。

三、使用钢瓶中的气体时,都要装置减压器,而且各种减压器不得混用,以防爆炸。

四、开启气门时,操作者必须站在侧面,即站在与钢瓶接口处呈垂直方向位置上,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五、氧气瓶、可燃性气体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米。

六、氧气瓶及其专用工具严禁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也绝对不能穿用各仲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以免引起燃烧。

七、开氧气瓶总阀门之前,必须首先检查氧气表调压阀门是否处于关闭(调节螺杆旋到最松)状态。

八、钢瓶内的气体不应全部用尽,剩余残压一般不应少于几个10.5Pa,以资核对气体和防止其它气体进入。

九、为了保证安全,各种气体钢瓶必须定期地送至指定部门进行技术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