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基金委发布的《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可参见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6xmzn/index.html

  2. 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3.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2016年,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有在研项目或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往年分配过用户名和密码的申请人不需要再申领新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ISIS系统申报项目。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发邮件至tangxiao@mail.sim.ac.cn申请开户,邮件内容包括:姓名、基金联系邮箱、职称(如:助理研究员、博士后、工程师)、联系电话。

特别注意:

2016年,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

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

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四、申报时间节点安排

  1. 31-310日初审:申请人在线撰写申请书完成后,请直接网上提交至单位管理员审核,初审后将一并退回修改,届时可直接在系统提示邮件中看到初审意见。

  2. 315日正式上报:在线提交最终版,待系统显示“已提交至基金委”后,打印正式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纸质申请书与最终版电子文件的版本号必须一致;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签字)提交至科技处。

  3. 合作单位盖章提示:申请书最后盖章页不涉及版本号,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书应提前联系盖章

 

科研部联系人:唐晓,分机: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