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专利实际保护范围,使微系统所科研人员通过解读专利权利要求以便更深刻地理解专利侵权判断中的相关知识,微系统所特邀中国科学院大学法律与知识产权系闫文军副教授作为主讲人于10月21日来所进行了专利保护范围与侵权判断的培训。
首先,闫教授从专利权利要求与专利保护范围以及专利权利要求解释进行阐述,他指出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的解释,指通过解释确定权利要求用语的含义,包括澄清、弥补和特定情况下的修正三种形式,即当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所表达的技术内容不清楚时,澄清该技术特征的含义;当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在理解上存在缺陷时,弥补该技术特征的不足;当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之间存在矛盾等特定情况时,修正该技术特征的含义。
其次,闫教授从专利侵权判断以及专利侵权判断中的等同原则等方面结合具体的真实案例进行了专业的讲解,对于专利权人来说,先进行专利侵权判断,再决定是否主张权利;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先进行专利侵权判断,再决定是否实施某一技术。
会议期间,科研人员就自身申请撰写专利的疑难问题向闫教授进行了提问,在互动交流与深入探讨后闫教授作了详尽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