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院党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处、室、所属公司、中心、分支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10月30日,微系统所党委书记、常务副所长王曦与各职能部门、研究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明确指出,作为部门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履行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要积极推进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规划的落实。并要求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抓好党风责任制的落实,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在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同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将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纳入负责人业绩考核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微系统所党委希望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签订,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党风责任制能落实到实处,以此来提高党在广大群众中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