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1. 根据我所的战略发展目标和需求,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合理配置和提供所需人力资源及岗位。 

  2. 建立并完善研究所各类人员的管理制度并组织执行。 

  3. 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各类人才招聘、聘用/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员工关系、人事档案管理。 

  4. 建立并完善薪酬、福利体系和激励机制,负责人才安置与服务等“3H”工作。 

  5. 负责国家、院、上海市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 

  6. 负责全所各部门和职工的绩效考核。 

  7. 制定全所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 制定人力资源配置计划,组织岗位竞聘和项目聘用职工转聘。 

  9. 负责ARP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运维和人力资源信息统计与分析。 

  10. 负责所外客座兼职专家、所内工作人员到企业任职或创业、科技副职等的管理。 

  11. 负责登记备案人员、质量人员管理,与保密办共同做好涉密人员管理。